昆明电大认真学习贯彻《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时间:2017-03-15 09:46:17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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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有关会议要求,学校2月27日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邱德齐及时召开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会,专题结合我校实际,就学校如何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定了《昆明电大学习贯彻落实〈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方案》。
按照部署3月5日召开了昆明开放学院《校园安全条例》学习暨2017年春季校安工作全校教职工会议。会上校长传达了中央、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昆明市教育有关安全和学习《条例》工作会精神,就学习贯彻《条例》重要性进行了动员,对《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产生的背景、属性以及重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全校教职工在今后的校园安全工作方面,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以《条例》为依据,对校园安全做到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巩固平安校园,以严格隐患排查整改,筑牢“安全防火墙”为手段,营造良好安全育人环境,扎实抓好我校2017年春季全校安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随后,由安全牵头的学生处主任组织全体教职工一同全文学习了《条例》,学习中还通过学校在过去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对照解读。为了使学习效果显著,学生处向各处室印发了《条例》和有关宣传册,组织开展了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条例》知识问答,为使教职工效好的把握贯彻执行《条例》,在教师群中上传有关解读。
通过学校组织《条例》学习,在广大教职工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广大教职工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对校园安全依法管理,预防和对校园安全责任的划定、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有了清楚认识,并且充分认识到“安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仅是学校赖依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每个家庭幸福之根本,安全与生命同系。只有有了安全,才能保证生命的质量。广大教职工表示一定要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在岗位上认真履行好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所赋予的责任,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将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