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时间:2013-01-09 16:36:24 来源: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建设一支数量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为适应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要求和电大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教师学历层次的提升,使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应用不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目标
1、争取在5年以内,使我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2、争取在5年以内,使我校教师结合专业实际的资职证书获取率达到50%以上。
3、所有教师现代远程教育理论水平有显著提高,熟练应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组织教学,教学设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科研能力明显增强,计算机专业教师汉字输入速度达60字/分钟以上,其它教师达20字/分钟以上。
4、教师的团队精神,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再上一个台阶。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1、教师自主进修培训
由于我校专业和课程特点,教师工作量一般较重。因此,学校提倡教师结合所学专业,所授课程,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电视、网络、文字等教学资源自学相关知识,参加第二学历和研究生学历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增加资职证书的获取数量。
2、委托进修培训
学校结合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选送部分教师到省内外(包括出国)高校,进行专业、课程提高班的非学历培训,委托研究生学历培训,以及与教师综合素质提高有关的其它培训。
3、教学研讨会培训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教师教学情况,学校积极安排教师参加教育部门、各级电大、高等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程研究、教育技术应用等培训会议。
4、其他培训
指除了上述培训之外的专家讲座,各部门举行的教学、管理、技术等校内培训。
三、培训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教师组织培训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办公室,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2、学校统一安排的专业课程进修和学历培训,由培训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出培训人员名单及培训内容实施方案,经学校培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培训办公室负责实施。
3、教师根据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和个人的意愿,业余进修提高或进行学历提高培训,应向学校培训办公室备案,以便各处室安排工作时给予适当照顾。
4、各种培训会议由培训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出参加人员名单,由学校领导批准实施。
5、各类培训教师(包括目前正在参加的业余学历培训),应在进行或培训开始半个月内,填写“昆明电大教师进修、培训情况表”报培训办公室,由培训办公室负责通报培训领导小组和相关处室。
四、奖励办法
1、学校统一安排的本科第二学历和研究生学历培训,学费由学校预支。学习结束后,获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学校报销全部学费,获研究生学历(无学位证)学校承担一半学费,需由进修者承担的费用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2、教师业余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培训,学费由学习者先支付,学习结束后,获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学校报销一半学费,并奖励2000元,获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学校报销1/3学费。
3、学校教师结合所授课程和专业实际,业余进修本科第二学历,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奖励1000元/人。
4、教师采取各种形式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费用由学习者负担,获资职证书者,学校奖励1000元/项,资职证书主要包括: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计算机程序员等同等水平及其以上的培训证书。
5、参加会议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公布之日仍然在读的各类培训人员,可按本办法执行。
昆明广播电视大学
2005年6月20日
附:昆明电大教师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王吉鹏
副组长:杨望成、宗云、李琪
组员:赵新宝、陈刚、赵宝、王胜辰、成诗明、彭蓓、马亚波
培训办公室:
组长:宗云
组员:李立新、朱丽萍、张昆